8月13日,皇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皇臺酒業)發出公告稱,8月11日收到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北京皇臺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皇臺商貿)訴訟借款合同糾紛民事判決書。
佳釀網(公眾號:jianiang_cn)記者了解到,2002年因生產經營需要,北京皇臺商貿前后三次借款給皇臺酒業。北京皇臺商貿向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墳支行(以下簡稱“華夏公主墳支行”)申請貸款:
1、2002年9月12日,北京皇臺商貿與華夏公主墳支行簽訂貸款協議,借款2000萬元,并以所持被告4550萬國有法人股質押給華夏公主墳支行用于擔保貸款,借款到期后經協商借款展期一年;
2、2002年12月26日,北京皇臺商貿與華夏公主墳支行簽訂貸款協議,借款800萬元,并以所持被告4550萬國有法人股質押給華夏公主墳支行用于擔保貸款,借款到期后經協商借款展期一年;
3、2002年9月12日,北京皇臺商貿與華夏與華夏公主墳支行簽訂貸款協議,借款2000萬元,并以所持被告4550萬國有法人股質押給華夏公主墳支行用于擔保貸款,借款到期后經協商借款展期一年。
但是,三次借款期滿后,皇臺酒業未能按時歸還貸款。2015年8月,北京皇臺商貿向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數日后皇臺酒業收到相關借款合同糾紛案的應訴通知書。
對于此次借款合同糾紛民事判決書,而判決均得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付清,其具體情況如下(分別對應上述訴訟):
1、皇臺酒業賠償北京皇臺商貿借款1116.6萬元及利息(自2004年9月21日起至借款還清之日,年利率6.039%),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35800元,由皇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2、皇臺酒業賠償北京皇臺商貿借款298.7萬元及利息(自2004年9月21日起至借款還清之日,年利率5.841%);付北京皇臺商貿訴訟花費3.99萬元;
3、皇臺酒業賠償北京皇臺商貿借款1200萬元及利息(自2004年9月21日起至借款還清之日,年利率6.039%)。
另據佳釀網(公眾號:jianiang_cn)記者獲悉,2016年一季度,皇臺酒業的凈利潤為-375萬元,同比下降31.33%,7月14日皇臺酒業公告顯示,預計2016上半年凈利潤將虧損約1700萬元。
有業內人士表示,皇臺酒業面臨著多起訴訟,僅光大信托向皇臺酒業提出的還債務以及利息就高達3500多萬,如果這次判決得到有效執行,皇臺酒業需付出多達2600多萬元的資金,以目前皇臺酒業的業績表現來看,償還債務很困難,皇臺酒業面臨著無款可還的局面,而以馮瑛為代表的皇臺酒業董事多次在股東大會上就有關決策投出反對票,例如今年8月8日,皇臺酒業通過了《關于公司向銀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的議案》,擬向甘肅武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不超過4900萬元的銀行借款,在自身缺錢的情況下,皇臺酒業董事馮瑛投出了反對票,這也就難以保障北京皇臺商貿的欠款能得到判決執行;在酒業回暖之際,其它酒企紛紛重建渠道、發力市場,而皇臺酒業卻內外問題不斷,以至無法專心生產經營,階段性的虧損有一種形成定勢的趨勢,難以解決業績的下滑。即便是想賣殼求生都困難,皇臺酒業未來摘帽的可能在不斷降低,退市風險依然存在。